《“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摘要)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摘要)

安委〔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2月12

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强化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地方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健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等消防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和抄告反馈等制度,强化行业、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实施消防工作巡查、评估制度,考核巡查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理顺机动力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加快形成“配合防、专业救、综合管”运行模式。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地区(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边界,加强部门监管。加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指导,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实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经营主体防火责任,强化责任闭环管理。深入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承诺报告失实行为。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推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经验,推动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消防安全内控机制。

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乡镇(街道)可结合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实行包干到村(社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作用,运用综治、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力量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积极推行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火力量。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

(二)推行新型监管模式。

加强消防执法监管。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评估,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依法惩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和防范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推行“指导式”检查、“说理式”执法,教育引导单位人员、社会群众识别安全风险、自改常见隐患,督促工程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火灾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单位场所,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结合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精准监管。加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厘清重点领域消防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基层网格责任,加强针对性监管,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建立执法廉洁指数和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应用。改进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机制。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实施“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物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消防安全线上监管。积极融入各级政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信息资源,优化消防事项办理,全面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举措,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加强消防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等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录入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国消防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异议处理,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信用修复政策。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严格火灾调查问责。依法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处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火灾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亡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倒查问责,从严调查处理同一区域反复发生的同类火灾事故。完善火灾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强化问责效果。健全火灾调查处理证据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强化火灾延伸调查、案例复盘及结果应用。

(三)精准整治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高风险领域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和群租房、“多合一”等高风险领域,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曝光警示机制,加大分类施策和整治力度。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直播平台、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等消防管理,防范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风险。

集中整治突出火灾隐患。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聚焦普遍性、源头性消防安全问题,针对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人员培训不到位及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突出隐患,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源头把关和重点防范,“一区一策”靶向整治火灾隐患。适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地段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连片村寨、传统村落等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加快电气线路、炉灶等安全改造升级,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积极防范新业态新材料新风险。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设施、氢能源、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论证源头管理,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加强排查整治。加强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应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科学制定安全标准,加强消防管理,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

(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研判和预警提示机制,加强大城市、城市群及重点区域和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消防安全状况评估,加强针对性防控措施,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完善特大城市消防治理体制机制,落实更高标准的火灾防范措施,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为消防治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火灾智能防控能力。积极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体系,建立互联共享机制,构建和深度运用消防安全大数据系统,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和监测预警。结合“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将消防管理嵌入基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与本地区“智慧消防”系统联通。加强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指导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开展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督改等,提升执法质效。整合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资源,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加强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检查整改,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家库。

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一)强化规划编修实施。

科学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积极融入“多规合一”,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中心)、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力量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相关规划,并将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应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其他建制镇和乡应在总体规划中设立消防专篇,明确建设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考评和监督管理,加快公共消防设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改造,补齐“旧账”、不欠“新账”。

(二)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各地应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配齐人员、装备和设施。对于新建普通消防站有困难的建成区和用地紧张区域,可采取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站等形式,加密消防站点,构建以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为支点,小型消防站全覆盖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网络,缩短应急响应时间。鼓励全国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队。2025年,城市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基本达标。

(三)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加强市政消防供水建设,落实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责任,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与给水管道、计量设施等市政给水系统同步设计、建设和使用,加强标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无市政集中供水或市政供水能力不足地区,以及地震设防地区和有需求的高速公路封闭区内应建设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采用井水等地下水源和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取水设施。建立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各方责任,提高供水可靠性。2025年,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市政消防水源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四)改善农村消防条件。

各地应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农村供水保障、道路畅通等乡村建设行动,同步规划建设农村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力量和消防车通道等,加强资金投入和维护管理,满足火灾扑救需要。各地要加大农村缺水地区消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针对连片村寨、传统村落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平安农村”创建、易地搬迁和“电改、灶改、水改”等,加强防火改造,推广配备简易消防设施,降低火灾风险,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

七、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支撑,驱动消防事业创新发展

(一)构建高效创新机制。

全面深化消防科技管理改革,制定消防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评价与科研激励机制,构建开放高效的消防科技创新体系。结合国家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建强应急管理、消防领域、工程领域等学科专业,突出对消防科技创新的支撑驱动作用。加快应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扩大科研自主权,强化绩效管理,释放支撑服务应急管理事业新动能。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支撑力量建设。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大局,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引导科研多元化投入,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

(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加强消防治理、工程防火、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大火灾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推动消防科技原始创新与产出。加强“卡脖子”技术与关键核心装备攻关,突破灾害事故处置技术瓶颈。重点研发无人化、智能化、模块化高精尖消防装备,推动灾害事故救援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强化消防装备现代化科技支撑。突破应急通信与科学指挥关键技术,大力研发灾害事故现场全息感知、融合通信与智能化指挥调度技术装备,强化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支撑。突破本质安全、经济高效、环境友好的火灾防控技术,加强火灾智能防控技术研发,强化消防安全精准治理支撑。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深入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改革部署,优化完善消防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激励,完善消防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进产学研在成果转化领域的深度融合。加强国家级消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消防及相关领域技术创新中心,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一批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优化科技评价机制,加快先进成果的标准化与产业化进程。建立先进适用成果目录发布机制,建设成果推广信息平台,加快新型装备示范配备和定型列装。

(四)深化拓展信息化应用。

结合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原则,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开放共享、易于迭代的全国新型消防信息化架构,构建社会化连接网络,打破数据壁垒,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借力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积极融入“智慧城市”“智慧应急”,深化“智慧消防”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网络、数据、安全、标准等短板,加快消防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发展。建设消防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统一提供人工智能及全国消防地理信息、区块链、模型算法等服务,构建业务共享体系。全面升级消防信息网络结构,建设智能运维保障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信息化建设。

(五)打造高素质人才方阵。

结合国家学科专业体系改革和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消防相关专业,建强一批特色院校和一流专业,加快建立完备的消防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建设,加强各级消防训练基地及师资力量建设,强化与消防救援队伍融合发展。加大消防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等合作培养模式,引导职业院校开展消防技能人才培养,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实施消防救援人员“蓝焰英才”工程、“橙才”计划,加强消防领军及后备人才培养,突出“高精尖”、优秀年轻人才培养使用。改革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建立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强化跨国(境)交流,打造国际一流水平人才方阵。建立紧贴实战的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体系,实施消防救援人员等级资质评定。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建立特聘、返聘专家库,打造高水平的新型高端消防智库。